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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出台《中山市规范废弃口罩处置工作指引》

信息来源:本网发布日期:2020-02-01 分享:

      抗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工作目前仍在深入进行中,佩戴口罩是广大市民最基本的防御措施。目前,中山本地的医用口罩需求量依然较大,据统计,仅1月21日至27日,中山市就销售了一次性医用口罩159万个。庞大的销售量背后是废弃口罩处理工作,那么这些口罩最终如何处理?为防止废弃口罩随意丢弃产生二次污染,中山市城管办于1月28日出台《中山市规范废弃口罩处置工作指引》(下称《指引》),对投放和处置工作进行了明确规定。

      划分四类废弃口罩投放规范

     (一) 对于普通人,因风险较低,使用过的口罩可以直接丢入“其他垃圾”桶。

     (二) 对于存在发热、咳嗽、咳痰、打喷嚏症状的人,或接触过此类人群的人,可使用密封袋、保鲜袋,将口罩密封后丢入“其他垃圾”桶。

     (三) 对于疑似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应在就诊或接受调查处置时,将使用过的口罩交给相应工作人员,作为医疗废物进行处置。

     (四) 在医疗机构时,可将口罩直接投入医疗废物垃圾桶(袋)中, 作为医疗废物由专业处理机构集中处置。

      拟在城(镇)区人流密集公共场所设专用收集桶

      为强化规范废弃口罩的收集工作,《指引》提出,各镇区可结合实际,因地制宜,在城(镇)区人流密集的公共场所设置废弃口罩专用收集桶,并标明“废弃口罩专用”。废弃口罩专用收集桶内设塑料袋内衬,避免废弃口罩与容器直接接触。环卫部门将定期使用消毒液或石灰粉撒至废弃口罩专用收集桶,对废弃口罩收集桶进行消毒处理。

      运输和处理环节同样也有严格要求。中山市环境卫生管理中心主任冯铁君表示,环卫管理部门将按照《指引》,督促环卫公司强化生活垃圾清运消杀工作,及时清运,做到日产日清。其中,将重点加强垃圾收集站(点)、垃圾转运(压缩)站管理,定期开展清洗、消杀、除臭工作,加强垃圾运输车清洗消毒,垃圾运输车必须密闭,在垃圾中转处理后也要对垃圾运输车进行消杀。在居民区域收集的废弃口罩将被密封打包,按照其他垃圾,在焚烧厂进行无害化处理。而医疗机构收集的废弃口罩则由卫生部门按其规定进行处理,严禁医疗废物混入生活垃圾收运系统。

     当前,我市中心城区已经在市政府、市城管和执法局、市住建局、东明转运站、龙腾转运站、华柏转运站、泰安转运站、第一城转运站、下闸转运站、大信新都会、兴中广场等处设立了12个废弃口罩专用收集桶,并将根据实际和需要,调整或增加废弃口罩专用收集桶的位置和数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