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中山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确保依法行政,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广东省行政执法责任制条例》《广东省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结合实际,我局起草了《〈中山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行政处罚自由裁量量化标准(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2年8月10日至2022年8月22日。
您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向我们提出意见和建议:
1.电话,号码:0760-88878265
2.信函,邮寄地址:中山市东区博爱五路52号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法制科(邮编:528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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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中山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行政处罚自由裁量量化标准(征求意见稿)
中山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2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