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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19年行政许可实施和监督管理情况评价公告

信息来源:本网发布日期:2020-03-31 分享:

    根据《广东省行政许可监督管理条例》规定和有关要求,现公告本单位2019年行政许可的实施和监督管理情况。欢迎您客观、真实地对我单位是否存在以下问题进行反映:

    1、没有依照法定权限、程序、条件进行审批的;

    2、没有公开公示审批主体、依据、条件、申请材料、收费标准、申请示范文本、咨询投诉方式或公开公示不明确的;

    3、受理程序不规范,要求多次补正申请材料的;

    4、擅自增减行政审批环节,条件的;

    5、不能按期限办理行政审批,不能及时、客观地调查处理投诉举报的;

    6、工作人员索取或收受礼物、好处的;

    7、实施行政审批过程中要求申请人购买指定商品或者接受指定人员、组织提供的服务的,或者要求申请人参加不必要的付费培训、会议等的;

    8、依法需要听证、招标、拍卖、检验、检测、检疫、鉴定等特殊环节但未进行的。



中山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0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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