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城管和执法局重大行政处罚法制审核目录
编号 | 重大行政处罚事项 | 法制审核主体 |
1 | 对个人、法人和其他组织罚款300000元以上(“以上”不含本数,下同)的行政处罚案件。 | 市城管和执法局法制科 |
2 | 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查处300平方米以上的永久性建筑物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需限期拆除、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的行政处罚案件。 | 市城管和执法局法制科 |
市城管和执法局重大行政强制法制审核目录
编号 | 重大行政强制事项 | 法制审核主体 |
1 | 无照流动经营案件,扣押物品、工具的价值超过50000元(如小汽车、四轮货车等)的。 | 市城管和执法局法制科 |
2 | 作出责令停止建设的决定后,当事人不停止建设的,采取查封施工现场。 | 市城管和执法局法制科 |
3 | 作出责令停止建设的决定后,当事人不停止建设的,对抢建部分采取强制拆除。 | 市城管和执法局法制科 |
4 | 经市局审批后作出限期拆除的决定后,当事人逾期不拆除的,依法强制拆除。 | 市城管和执法局法制科 |
市城管和执法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
(委托镇区执法部分)
备注:委托镇区执法的法制审核由镇区城管执法分局法制员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