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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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信息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6-0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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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总体情况

  2025年,中山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认真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持续加强政府信息管理,优化公开渠道,提升服务质量,切实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

  (一)深化主动公开,拓宽信息渠道。2025年,我局通过局政务网站发布信息907条;通过“中山城管”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255篇;在南方日报、中山日报等主流媒体上发布报道271篇,参与中山电视台访谈节目1期;利用户外LED显示屏播放政策宣传解读标语和视频。严格执行信息审核“三审三校”制度,确保发布内容真实、准确。  

  (二)积极回应关切,妥善处置诉求。依法办理依申请公开,2025年,依法按时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4件,涉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案件2件,被维持2件,未发生因信息公开引发的行政诉讼案件。2025年,我局共办理上级转办网民留言37条、12345政务服务热线工单5380宗。多渠道发布北外环长江大桥、员峰桥等项目施工公告,及时发布信息,解答市民疑惑。

  (三)强化平台建设,提升传播效果。局政务网站栏目设置持续优化,按要求更新各栏目,及时发布法律法规规定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政务新媒体坚持每14天更新1次,确保信息发布及时、传播有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2

4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89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2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53.92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5

1

0

0

0

0

26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4

0

0

0

0

0

4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4

0

0

0

0

0

4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8

1

0

0

0

0

9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1

0

0

0

0

0

1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1

0

0

0

0

0

1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4

0

0

0

0

0

4

(七)总计

23

1

0

0

0

0

2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2

0

0

0

0

0

2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1

0

0

1

2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5年,我局切实完成各项政务公开工作,但对照高标准严要求,仍存在不足之处。一是部门职责事项公开力度还需加强;二是线下阵地管理责任落实不够到位;三是依申请公开答复质量有待提升。

  接下来,我局将继续认真落实上级要求,规范有序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强化职能公开与指引,在政务网站明确各项业务职能与办理路径,加强广东省政务服务网职能事项的宣传推广,提高群众对我局相关服务事项的知晓度。二是强化线下阵地管理。严格落实户外电子屏管理制度,压实监督责任和管理责任,及时更新更换过期内容及破损设施。三是提升依申请公开办理水平。加强业务培训,完善内部会商机制,切实提高答复规范性、准确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我局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中山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6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