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规范《中山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确保依法行政,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结合实际,我局草拟了《中山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行政处罚自由裁量量化标准,并于2020年9月21日至2020年9月29日公开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期间公众对 《〈中山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行政处罚自由裁量量化标准(征求意见稿)》的反馈为:无意见。
中山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0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