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容市貌大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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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城管和执法局:开展“四整治、四提升”行动 提升市容环境卫生水平

信息来源:中山新闻发布厅发布日期:2023-01-16 分享:

  1月13日下午,中山市争创全国文明典范城市专题新闻发布会召开,解读中山市《关于争创全国文明典范城市推动中山现代化建设的意见》,介绍争创全国文明典范城市思路举措,邀请社区干部、志愿者代表分享温情大爱故事,并就开展争创全国文明典范城市“十大行动”有关问题回应社会关切,营造全民参与、共建共享的良好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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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记者提问:近期,我们感觉到我市的市容环境有了明显改善,请问市城管和执法局具体做了哪些工作?下一步在争创全国文明典范城市中,如何进一步提升市容环境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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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城管和执法局局长张永军表示,市城管和执法局坚决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对标对表创文标准,全员投入、多措并举,当好创建工作的生力军,努力提升市容环境管理水平。

  一是推进市容环境大提升。坚持市镇联动,共同推进市容环境整治。全方位做好城区路域、河域及城区基础设施清洁工作,重点加强农贸市场周边、背街小巷、城市道路沿线环境卫生整治、积存垃圾清理,努力推进市容环境干净整洁、市政设施完好。

  二是打造城市风景线。多点位布置街头小景、园林景观91个,美化提升面积近3.7万平方米,努力做到城市生活“移步皆景”。

  三是加强垃圾治理。提升三大组团垃圾处理基地处理能力,实现生活垃圾收运及时、日产日清。垃圾分类工作成效显著,城市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接近30%。

  四是推动“门前三包”。制定“门前三包”制度规范,加大“门前三包”宣传推广力度,持续增强市民群众主人翁意识,着力构建全民共建共治的城市管理新格局。

  下一步,按照全市争创全国文明典范城市“十大行动”分工安排,市城管和执法局将重点抓好三方面工作。

  一、广泛宣传发动,引导市民积极参与城市管理

  精心组织城市管理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大力宣传《中山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提高市民群众的家园意识、卫生意识、文明意识,促进文明习惯养成,从源头上减少城市管理不文明行为的发生。动员党员干部、志愿者下沉一线网格,开展卫生清洁、文明劝导等工作。充分发挥媒体舆论导向作用,大力宣传先进典型、经验做法和创建成效,及时曝光问题黑点、不文明行为,让“文明中山是我家,干净整洁靠大家”的理念深入人心。

  二、加强综合整治,提升市容环境卫生水平

  主要是开展“四整治、四提升”行动。

  “四整治”主要是:一是集中整治城乡道路沿线、一河两岸、沿街立面的乱搭乱建、乱贴乱画等违法违规行为;二是集中整治工地围挡及户外广告,依法源头打击张贴、喷涂非法小广告行为;三是集中整治农贸市场周边、背街小巷、城乡接合部等重点区域的环境卫生问题;四是集中整治流动经营行为,推广“引摊入市”措施,优化城市管理秩序。

  “四提升”主要是:一是加强主次道路清扫保洁,推动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提升城市卫生水平;二是加强绿化带补绿增绿、园林绿化养护、街头小景营造,提升城市绿化美化水平,推动“绿美中山”建设;三是持续推进垃圾分类,提升城市生活垃圾回收利用水平;四是督促宾馆饭店、医院、银行等窗口单位落实文明城市环境卫生标准,提升窗口单位环境卫生水平。

  三、健全工作机制,推动创建工作常态长效

  一是加强日常巡查。配强城管创文专班,坚持每天派出足够力量,深入巡查暗访,发现问题立即纠治、现场解决。二是加强常态督导。建立督查督办机制,常态化开展市容环境测评督导,压实属地责任,跟踪督促整改。三是发动群众监督。充分发挥智慧城管平台作用,广泛开展城市管理“随手拍”活动,聘请城市管理义务监督员,积极构建群众参与城市管理新格局。

  城市管理,人人有责。希望广大市民积极支持、配合、参与城市管理工作,自觉遵守社会公德,争做文明市民,共建美丽中山,共创文明典范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