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炬开发区管委会、翠亨新区管委会,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各有关单位:
《中山市建筑垃圾处理处置专项规划(2023-2035)》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中山市建筑垃圾处理处置专项规划(2023-2035)
中山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政策解读:《中山市建筑垃圾处理处置专项规划(2023-2035)》规划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