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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2020年中山市从事环卫工作情况申报汇总表》的公示

信息来源:本网发布日期:2020-04-07 分享:

    为切实做好环卫工人随迁子女入学工作,根据《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中山市流动人员积分入学管理规定的通知》(中府〔2020〕2号)文件精神,流动人员在中山市从事环卫工作满1年积6分,每增加1年再积6分,最高限48分。按职责分工,由我局负责全市环卫工人工作情况证明材料的核查工作。现将《2020年中山市从事环卫工作情况申报汇总表》(详见附件)向社会公示。

    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任何单位或个人如有异议,可向我局反映,反映的内容应实事求是,明确具体。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

    附件:2020年中山市从事环卫工作情况申报汇总表



中山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0年4月7日      



(联系人:戴俏俏,电话:0760-88389337,传真:0760-88383487,地址:中山市博爱五路60号,邮编:5284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