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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信息来源:本网发布日期:2020-04-08 分享:

    2019年,我局紧扣《中山市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山市2019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的通知》(中法行办〔2019〕2号)要求,认真履行城管和执法职责,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扎实开展依法行政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依法全面履行部门职能,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一)公开行政审批事项,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机构改革后,我局认真梳理新增的行政审批事项清单,制定完善各类行政审批事项的办事指南,将30项行政审批事项在广东政务服务网及市局政务网站上公开,明确事项办理所需资料及流程,贯彻落实“最多跑一次”的工作要求,积极推行网上办理、“一次性告知”等便民利民措施,全面贯彻落实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要求。

    (二)继续加大简政放权力度,做好落实衔接工作。

    按照能取消的全部取消、能下放的尽量下放、能合并的予以合并的原则,我局严格按照《关于深入推进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的实施方案》要求,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及镇区政府做好依法扩大经济发达镇经济社会管理权限的工作,依法下放职权,强化落实衔接。

    (三)持续做好权责清单公示工作,切实履行部门职能。

    我局已按照《中山市转变政府职能、清理行政职权和编制权责清单工作实施方案》的统一部署,梳理本部门权责清单并在市局政务网站公示。下一步,我局将根据职能变动对权责清单进行动态调整并及时在市局政务网站上公布,真正做到依法公开权力运作,切实履行部门职能。

    二、加强依法行政能力建设,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一)强化办案监督,确保依法行政。

    1. 做好案件审核工作,严把案件审批关。自2012年7月起,我局将全部行政处罚委托给镇区行使,各镇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具体负责委托事项内城管执法案件的立案、调查取证、执法文书制作和送达、行政处罚告知、内部审批、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等,整个执法流程都由镇区直接实施。市局对重大行政处罚案件严格审核、把关。对重大行政处罚案件,镇区在完成调查取证后,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须报市局审批,才可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今年,我局共审核市局权限案件197 宗,提请召开局案审会7次,做到严格审核每宗行政处罚案件,确保每宗案件违法事实认定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法规准确,执法程序合法,裁量幅度适当。

    2. 组织案卷评查活动,加大对案件办理的监督力度。为提高全系统办案水平,提升行政执法案件质量,1月份组织了13个分局共16名执法人员开展全系统2018年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从25个基层分局共抽查案卷125卷,采取“交叉互评、集中评审”的方式,按照“大小兼顾”的原则,从行政执法的主体、事实、证据、程序,以及适用法律、文书制作、案卷整理等7个方面进行全面客观的考评。接下来,我局将组织对2019年度行政执法案卷进行评查。

    (二)加强业务培训力度,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组织开展在编人员综合能力提升培训班1期、安全生产培训班1期、应急能力培训班2次、业务技能提升培训班1期、领导干部能力提升培训班1期, 党风廉政建设培训班2期,“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暨业务能力提升培训班1期,累计培训约810人次;举办基层疑难信访研讨会2场;通过中山市干部在线学习网和广东省国家工作人员开展网络培训学法考试系统,组织全体干部开展网络培训和学法用法考试。

    (三)创新培养机制,加强法治人才队伍建设。

    积极培养法治人才,储备公职律师后备力量,打造一支本领高、素质强、作风硬的法治队伍。目前,我局已有公职律师2人。通过培养专业法律人才,更好地在指导基层办案,在法律问题咨询上发挥作用,带动整体执法水平的提高。

    (四)购买法律顾问服务,提升依法行政水平。

    通过定点采购的方式继续聘请法律顾问,为我局日常执法咨询、合同审查、执法疑难问题解决、重大行政决策风险评估工作等提供专业法律意见,避免我局依法行政工作出现偏差。

    (五)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普及法治政府理念。

    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工作机制,制定并印发了《中山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19年“谁执法谁普法”工作方案》,明确了我局的普法工作要点。根据工作部署,积极开展城管知识进校园活动,并充分利用“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12•4”国家宪法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通过多种宣传教育渠道,增进社会各界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注、理解和支持,达到以宣教促提升的目的。

    三、落实重大事项决策制度,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中山市中心城区严管路美化提升工程”为我局2019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我局已制定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并在局政务网站向社会公布。该事项通过征求公众意见、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等程序,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制度,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四、完善行政执法程序,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程序

    按照《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实施方案》要求,一是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梳理出《中山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行政全过程记录清单》,按《中山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中山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行政执法全过程文字记录规范指引》要求做好执法全过程文字及视音频记录,不断提高行政执法记录设备配比。目前,全系统配备执法记录仪共528台,基本达到了一线执法人员人手一台的要求。二是进一步推进法制审核制度。严格按照《中山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案件审理制度》规定的重大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法制审核的范围、主体责任、权限、程序、时限等做好法制审核工作,配齐配强法制审核人员,目前,我局法制审核人员占执法人员总数的14.7%,远超省的配备要求。三是坚持做好行政执法公示工作。在省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市政府门户网站、信用中山网、本局政务网站向社会公开职责、权限、依据、程序、结果、监督方式、救济途径等行政执法信息及相关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许可、行政征收案件信息。

    (二)探索办案时限,提高办案效率。

    为落实中央《关于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和省、市相关实施意见提出的“明确办案时限,提高办案效率”要求,进一步提升行政执法效能,提高办案效率,2018年12月印发了《中山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办案时限规定》,明确了办理执法案件立案、调查取证、处罚告知、审核、送达、执行等各个环节的时限。

    (三)修改完善在建违法建设查处机制。

    为解决当事人偷建抢建导致违法建设事实既成,执法陷入被动局面的问题,2014年底我局创新建立了查处违法建设“即建即拆”执法机制。对正在进行的违法建设,经责令停止建设后,当事人拒不停工,继续抢建的,城管执法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八条,及时采取强制拆除措施,以制止当事人继续违建,防止违法行为扩大。2018年12月,我局修改完善了在建违法建设查处机制,印发了《在建违法建设快速查处程序指引(试行)》,以进一步提高违法建设查处力度。

    五、紧紧围绕我市城市管理和执法工作,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

    根据中山市人大常委会制定的《中山市2018年地方立法工作计划》和《中山市人民政府2018年制定规章计划》,《中山市市容环境和卫生管理条例》、《中山市户外广告管理办法》分别为我市2018年地方性法规和规章立法项目,我局为起草单位。通过多次系统内部和外地立法调研,结合我市实际,借鉴其他城市立法经验,同时征求各镇区、相关政府职能部门、行业协会意见,组织专家论证,在充分听取各方意见的基础上,经过多次修改完善,《中山市户外广告管理办法》已于2019年6月18日以中山市人民政府令(第12号)印发,《中山市市容环境和卫生管理条例(草案修改稿)》已经中山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二次审议。

    六、加强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管理,健全备案审查和清理机制

    我局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关于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的指导意见》要求,进一步加强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2019年,我局依法执行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集体审议决定、向社会公开发布等程序,制定了部门规范性文件《关于印发〈中山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相关行政处罚自由裁量量化标准的通知》(中城执规字[2019]1号),送审了《中山市生活垃圾终端处理设施运营监管办法(草案)》。对已制定的规范性文件,我局及时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和实施效果评估工作,通过邀请市司法局、财政局等相关部门参加座谈会的形式对《关于转发城管执法局实施城乡规划法有关问题意见的通知》(中府办〔2008〕88号)的实施效果进行评估,最终得出保留意见。

    七、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2019年,市城管和执法局党组书记、局长杜俊强同志将法治建设摆在全局工作重要位置,对法治建设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带领市城管和执法局依法履行职责,积极推进城市管理和执法工作法制建设,严格按照《中山市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实施细则》要求,从工作部署、法治思维运用、依法履职、落实重大事项决策、执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带头学法用法守法等方面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八、存在问题及对策

    2019年,我局创建法治政府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法治工作得到进一步加强,但在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方面仍存在一定的不足,主要体现在执法力量配比低,执法人员不足方面。目前我市在编执法人员的配备比例不到常住人口的万分之一,远低于周边城市。机构体制改革后,市政设施、市容环卫、园林绿化管理等职能转入我局,全系统执法人员不足问题愈发突出,不能满足执法需要。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 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粤发〔2016〕24号)明确提出了应制定我省城市管理执法人员配备比例标准,在核定的编制数额内,通过划转、调剂等途径加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人员配备,确保执法工作需要。建议适当增加镇区执法人员数量。

    九、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计划

    2020年,我局将继续加强城管执法队伍法治建设,进一步提高执法和管理水平,确保依法行政,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加强队伍素质建设。一是健全出庭应诉指引,进一步规范全市城管和执法系统出庭应诉工作,提高行政应诉工作质量;二是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和思想道德素质教育工作。通过内强素质,外树形象,打造一支政治坚定、作风优良、纪律严明、廉洁务实的执法队伍。

    2.着力完成重点任务,解决城市突出问题。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紧紧围绕重点工作,攻坚克难,继续认真做好“两违”整治、规划遥感督察图斑核查、“泥头车”不密闭、遗撒污染综合整治、无照流动经营整治等专项整治工作。

    3.配合推进市容环境立法,做好法规颁布后的实施。继续推进生活垃圾终端处理设施运营规范性文件的制定,按照市司法局的审定意见及时修改、完善。

    4.根据机构改革后的名称变化和职能变动,修改完善《中山市城管执法局案件审理制度》、《中山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行政处罚程序实施细则》等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