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
2021年,中山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相关文件要求,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或参与的政府信息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同时积极做好制度建设、载体建设等相关工作,切实提高城管工作的透明度和社会公众对重要决策的参与度,进一步促进依法行政、科学发展。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1年我局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局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49条,总阅读量达到38万人次。
(二)通过新闻媒体主动公开情况。充分发挥网络新媒体覆盖优势,一是利用“中山城管便民通”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168篇;二是在学习强国中山学习平台、广东广播电视台、南方日报等网络意识形态主流宣传阵地上发布信息130多篇(次);三是充分利用LED显示屏不间断播放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城管法律解读等标语、视频9万多屏(次),制作安装宣传栏、横幅海报等94处;四是积极参与“热点面对面”权威访谈——《攻坚2021》和“周五民声直播室”等媒体问政类直播节目;五是开展《中山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实施一周年和“12•4”国家宪法日线上普法有奖答题微信活动,参加人数达16万多人(次)。
(三)健全回应机制。一是主动做好政策解读。不断改进政策解读工作方式,做到政策公布时同步组织开展解读并纳入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并利用南方日报、中山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对《中山市垃圾分类管理办法》《中山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领域轻微违法行为免罚清单》等新施行的法律法规进行解读,不断提高政策的知晓度。二是提高公众参与度和决策透明度,公开征集9份征求意见稿。三是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推进行政执法公开,受理信息公开申请14宗,办结12宗,另外2宗转下一年办理;行政许可决定数量548宗、行政处罚处理决定数量13宗。四是积极回应民生诉求。我局收到人民网网友留言转办函19件;办结12345政府服务热线平台工单2256件。市、镇(街)两级数字城管指挥中心共受理各类城市管理问题62139宗。五是办理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共8件,自觉接受公众监督评议,积极回应代表委员和人民群众关切。
(四)完善政务公开平台建设。一是全面梳理我局主动公开内容,制定了《中山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2021版)》,并及时在我局政务网站公开全面系统梳理清查规范性文件。二是按照“放管服”改革要求及时立改废,对我局牵头起草的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和我局制定的部门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系统的梳理并动态更新,彻底解决之前了规范性文件底数不清、体系不完善等问题。三是加强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全周期管理。我局依法执行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集体审议决定、向社会公开发布等程序,制定印发了《中山市垃圾分类管理办法》《中山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领中山市政务公开工作交流群域轻微违法行为免罚清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一是政策解读形式不够新颖,主要以文字和图片为主,采用视频、音频解读较少。二是公开的渠道还不够丰富,方式较为传统。2022年,我局将以深入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为抓手,进一步强化政务公开制度建设,提升政务公开质量和效率,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是紧扣国家、省、市政务公开工作的要求,持续优化政府信息公开栏目设置,对原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梳理、补充、完善,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二是不断加强对政务公开有关法规的学习,进一步加大主动公开力度,不断充实信息公开内容,切实发挥好信息公开平台的桥梁作用,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准确性和有效性,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对我市城市管理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塑造高颜值城市,推动高质量发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收取信息处理费用情况:本年度未发出收费通知,未收取信息处理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