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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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2年招聘雇员笔试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本网发布日期:2022-04-26 分享:

  原定于2022年3月19日举行的我局2022年招聘雇员笔试因防疫要求推迟到4月29日(周五)举行,有关安排以此通知为准:

  一、考试时间:2022年4月29日上午9:30-11:30。

  二、考试地点:中山市博爱五路52号中山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六楼会议室(具体见准考证)。

  三、疫情防控须知

  为保障广大考生和考务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本次招聘雇员考试安全进行,请所有考生知悉、理解、配合、支持考试防疫的措施和要求。

  (一)考生分类管理

  1.正常参加考试:

  “粤康码”为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正常(14天内无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及所在地市旅居史),凭24小时内广东省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电子、纸质同等效力,下同),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体温<37.3℃)的考生。

  2.在隔离考场考试:

  (1)粤康码为绿码,现场测量体温正常(体温<37.3℃),14天内从外市返中山,行程卡带星号的人员,须提供5天内3次(间隔24小时)广东省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行程卡不带星号的人员须提供3天内2次(间隔24小时)广东省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2)粤康码为绿码,持有24小时内广东省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现场测量体温不正常(体温≥37.3℃),在临时观察区适当休息后使用水银体温计再次测量体温仍不正常,且通过行程卡判断近14天无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城市旅居史的考生。

  3.不得参加考试:

  (1)正处于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以下简称次密切接触者);

  (2)14天内,有广东省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有省外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或当地政府宣布全域封闭管理地区旅居史的;

  (3)粤康码为红码或黄码的;

  (4)不能提供24小时内广东省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

  (5)现场测量体温不正常(体温≥37.3℃),在临时观察区适当休息后使用水银体温计再次测量体温仍然不正常,且通过行程卡判断近14天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城市旅居史的;

  (6)其他不符合正常参加考试和不符合安排至隔离考场参加考试情况的考生。

  (二)考前准备事项

  1.通过粤康码申报健康状况

  考生须提前注册粤康码,并自我监测有无发热、咳嗽、乏力等疑似症状。如果旅居史、接触史发生变化或出现相关症状,须及时在粤康码进行申报更新,有症状的到医疗机构及时就诊排查,排除新冠肺炎等重点传染病。

  本次考试需提前5天起对全体考生的健康信息和行程轨迹进行实时监测。

  2.考生须按要求提前准备考前24小时内广东省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3.考生需自备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以上级别口罩。

  4.考生登录中山市雇员招聘管理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并认真阅读考生须知。

  5.提前做好出行安排

  (1)考生应提前了解考点入口位置和前往路线。

  (2)社会车辆禁止进入考点,请提前做好出行计划安排。

  (3)考生在开考前40分钟到达考点,接受防疫检查后进入考点。逾期到场,影响考试的,责任自负。

  (4)在进入考点时,提前准备好身份证、准考证,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出示粤康码、行程卡备查。

  (三)考试期间义务

  1.配合和服从防疫管理

  (1)所有考生在考点期间务必全程规范佩戴口罩,进行身份核验时须摘除口罩。

  (2)自觉配合完成检测流程后经规定通道前往考场,在规定区域活动,考后及时离开。

  (3)如有相应症状或经检测发现有异常情况的,要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接受“不得参加考试”“安排到隔离考场考试”等相关处置。

  2.关注身体状况

  考试期间考生出现发热(体温≥37.3℃)、咳嗽、乏力等不适症状,应及时报告并自觉服从考试现场工作人员管理。经卫生防疫人员研判认为可继续参加考试的,安排在隔离考场继续考试;否则,由卫生防疫人员作出相应处理。

  四、有关要求

    (一)考生应认真阅读本防控须知和《中山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招聘雇员考生疫情防控承诺书》(附后)。

考生打印准考证即视为认同并签署承诺书。如违反相关规定,自愿承担相关责任、接受相应处理。

  (二)考生不配合考试防疫工作、不如实报告健康状况,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信息,提供虚假防疫证明材料(信息)的,取消考试资格。造成不良后果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五、其他事项

  (一)如考前出现新的疫情变化,疫情防控要求可能会调整,请密切关注我局网站发布最新疫情防控政策以及最新的考试时间调整安排。

  (二)咨询电话:欧小姐0760-88113209

          湛小姐0760-88878283

  

  特此通知。


中山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2年4月24日



中山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招聘雇员考生疫情防控承诺书


  一、本人已认真阅读《中山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2年招聘雇员笔试工作的通知》,知悉告知的所有事项和防疫要求。

  二、本人充分理解并遵守考试各项防疫要求,不存在任何不得参加考试的情形。

  三、本人提交和现场出示的所有防疫材料(信息)均真实、有效,积极配合和服从考试防疫相关检查和管理,不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信息。

  四、本人接受并如实填写以下调查,保证所填报内容真实准确。

  1.14天内,有广东省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有省外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县级市、区、旗,直辖市、副省级城市为街道和乡镇,下同)或当地政府宣布全域封闭管理地区旅居史?

  ○是○否

  2.14天内有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直辖市、副省级城市为区)的非高风险地区所在县旅居史?

  ○是○否

  如违反上述承诺,自愿取消考试资格,承担相应后果及法律责任

  承 诺 人:

  承诺时间: 

注:如上述第四点的旅居史情况发生变化,需重新提交一份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