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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3年城区环卫维护质量监管巡查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信息来源:本网发布日期:2023-06-26 分享:

  中山市畅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中山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2023年城区环卫维护质量监管巡查服务项目以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有关事项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ZSCD202306CS044

  2.项目名称:2023年城区环卫维护质量监管巡查服务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本项目中介预算价:895,229.27元。本项目投标报价最高上限价为895,000.00元,供应商的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投标报价最高上限价,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5.采购需求(详见磋商文件第二部分“用户需求书”内容):

  (1)标的名称:2023年城区环卫维护质量监管巡查服务项目;

  (2)标的数量:1项。

  (3)其他:/

  6.服务期:共计229天(自2023年7月16日起至2024年2月29日止(具体以合同签订为准)。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2、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按响应文件格式“资格的声明函”要求承诺);

  3、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它组织,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4、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说明:①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②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显示“很抱歉,没有找到您搜索的企业”或“共0条记录”,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信息记录 。③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5、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或提供“具有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相关证明或提供《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情况表》;(格式自拟)

  6、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按响应文件格式“资格的声明函”要求承诺);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按响应文件格式“资格的声明函”要求承诺);

  8、供应商必须在采购代理机构登记并获取了磋商文件;

  9、供应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事务所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三、获取采购文件

  供应商可通过现场登记或邮件登记方式获取本项目的采购文件,采购文件登记获取时间:2023年6月26日至2023年7月2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具体如下:

  1、现场登记获取方式 

  现场登记获取地点:中山市东区起湾南道3号竹苑广场之二七层(中山市畅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现场获取须提供的材料①有效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②经办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现场获取采购文件的,请自带U盘拷贝本项目文件电子版。

  2、邮件登记获取方式

  通过网络邮件方式实行登记获取,供应商将相关材料发送至电子邮箱:zscdzbdl@163.com,并联系采购代理机构确认,经采购代理机构初审确认后将通过邮件方式回复磋商文件。

  邮件登记获取须提供的材料①有效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②经办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③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登记表(详见附件)(加盖公章),将以上①~③盖章资料扫描件PDF版和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登记表word版一起发送。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 2023年7月7日9: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中山市东区起湾南道3号竹苑广场之二七层(中山市畅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五、开启

  1.时间:2023年7月7日9: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中山市东区起湾南道3号竹苑广场之二七层(中山市畅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

  (2)《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

  (3)《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 ;

  (4)《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 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5)《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 号);

  (6)《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 号);

  (7)《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 号);

  (8)《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9)《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10)《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2. 本次采购在本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届时请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准时出席开标会并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

  3. 符合供应商资格要求的供应商即可登记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登记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单位,均被视为已充分理解本公告的有关要求,采购人无责任承担其是否符合供应商资格条件而引起的一切后果)。

  4. 采购人将不承担供应商准备竞争性磋商文件和递交竞争性响应文件以及参加本次采购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中山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地址:中山市博爱五路52号

  采购人联系人:欧先生           

  采购单位联系电话:0760-8838606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中山市畅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中山市东区起湾南道3号竹苑广场之二七层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杜先生 

  联系方式:0760-88167771


  附件: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登记表



中山市畅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