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现以自行采购方式采购市属公园垃圾桶采购项目,特邀有意参与单位于2023年7月4日(星期二)08:30至16:30期间,将投标报价文件(纸质文件和电子扫描件)及样品派人送至中山市博爱五路60号303室陈工收,联系电话0760-88335826。
一、项目采购内容
结合项目总造价和实际,本次拟采购不锈钢分类垃圾桶200个、不锈钢卡通型垃圾桶(单分类)150个、660L塑料垃圾桶70个、烟蒂收集器30个,需拆除清运残损分类垃圾桶200个、清运残损660L塑料垃圾桶27个(残损垃圾桶残值需在本项目预算中进行抵扣,残损垃圾桶清单详见附件2)。垃圾桶、烟蒂收集器等投放安装地点及数量详见表1-表4。
表1 不锈钢分类垃圾桶采购数量统计
表2 卡通型不锈钢垃圾桶采购数量统计
表3 660L塑料垃圾桶采购数量统计
表4 烟蒂收集器采购数量统计
二、与采购相关的服务(技术)要求
(一)招标控制价(最高限价):335,062.50元。供应商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招标控制价(最高限价),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
(二)技术服务要求:
1.产品详细参数要求见附件1,供应商所提供的相关产品必须满足产品详细参数要求;
2.提交产品必须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合格正品,符合采购公告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达到国家或行业规定的标准;
3.负责垃圾桶及烟蒂收集器的制作、运输、安装;
4.项目质量合格,质保期1年,自验收合格之日起算。
(二)工程(服务)范围:中山市中心城区市属公园及小游园绿地(投放安装地点详见表1-表4)。
(三)工期要求:正式签订合同后30天内完成。
(四)结算及付款方式:不提供预付款和进度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价款的80%,工程结算后支付至结算金额的97%,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年后支付至结算金额的100%。
三、投标报价文件及样品要求
(一)投标报价文件须包括正本1套,副本1套。正本和1副本分开密封包装(外包装上清晰标明“正本”、“副本”字样),若副本与正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二)投标报价文件须包含以下材料:
1.投标报价表。投标报价表须统一采用附件3投标报价表格的样式;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注:投标人具有实行“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 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和社保登记证,均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投标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5.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等(法定代表人报价的除外);
6.供应商近三年来(期限为2020年1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以验收日期为准)参与同类项目的业绩证明,要求提供合同和验收证明文件,不少于2项。
(三)提交样品要求:本次拟采购的不锈钢分类垃圾桶、不锈钢卡通型垃圾桶(单分类)、660L塑料垃圾桶、烟蒂收集器等4类产品须各提交1件样品。
四、投标报价文件及样品递交要求
各有意参与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须于2023年7月4日(星期二)08:30至16:30期间,将投标报价文件(纸质文件和电子扫描件)及样品派人送至中山市博爱五路60号303室陈工收,联系电话0760-88335826。逾期未递交投标报价文件及样品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
五、评标方式
(一)由市城管和执法局自行组建评标小组评标,并于2023 年 7 月 4 日(星期 二 )下午16:30正式开展评标活动。
(二)评标活动第一个环节:评标小组将现场对各投标供应商提交的投标报价文件及样品进行审核查验,投标报价文件及样品均需满足本公告(及其附件)的要求,无法满足要求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
(三)评标活动第二个环节,评标小组将对顺利通过第一环节的供应商进行响应报价比选,响应报价最低者为成交供应商。
(四)中标单位中标后须留下样品,作为后续项目验收依据。
六、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投标文件无效,并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
(一)营业执照未在有效期内;
(二)证照资料(复印件)、资质文件(复印件)、授权书、报价文件等未加盖公章;
(三)投标报价文件(包括提交的各类复印件、图纸)字迹模糊不清;
(四)未按要求进行投标报价,或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最高限价);
(五)递交标书时未能同时提交样品。
附件:1.产品详细参数要求
2.拆除、清运残旧垃圾桶清单
3.投标报价表格
中山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3年6月30日
(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0760-883358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