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我市“无废城市”建设,根据《中山市“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实施方案》《中山市“无废城市细胞”建设鼓励办法(试行)》的要求,我局对首批提交“无废公园”建设验收申请的公园组织专家进行了验收,现对通过“无废公园”验收的公园名单(详见附件)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从2024年2月2日至2024年2月9日(共7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将意见反馈至电子邮件:szk88113150@163.com
附件:中山市首批通过“无废公园”验收的公园名单
中山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4年2月2日
附件:
中山市首批通过“无废公园”验收的公园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