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四条的规定,本机关定于2024年3月26日上午9时就广东宝河建设有限公司涉嫌允许个人以单位名义承揽工程案举行公开听证会,因本案与我局拟处罚该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郭生华)一案关联,两案合并公开听证。
特此公告。
举行听证地址:广东省中山市东区博爱五路52号中山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405室
联系人:冼欣欣
联系电话:0760-88113172
中山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4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