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我市营商环境,经研究,我局现对“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理服务审批”六个子项办理材料进行了优化,具体情况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附件: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理服务审批办理材料优化情况表
中山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4年5月9日
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理服务审批办理材料优化情况表
初审初校:曾剑峰
复审复校:冯燕敏
终审终校:陈光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