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国家园林城市申报与评选管理办法的通知》《广东省园林城市、城镇申报与评选管理办法(2024年修订)》有关要求,为更好地保护具有历史价值意义的公园,促进优秀传统历史文化保护与传承,建立我市具有历史价值保护的公园名录。2024年8月,我局结合公园的历史价值、建设情况和管理现状,对东区街道“紫马岭公园”、火炬开发区(中山港街道)“石鼓公园”、三乡镇“罗三妹山公园”、古镇镇“曹步公园”等4个具有历史价值公园的申报材料开展现场考评及专家论证评审,均通过评定(详见附件)。
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9月3日至9月9日(共7天)。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通过电话:0760-88113150 向我局提出意见和建议。反映人应实名、公正、客观,并提供联系方式,以便核实。
附件:中山市具有历史价值公园保护名录(第二批)
中山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4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