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广东省园林城市、城镇申报与评选管理办法(2024年修订)》有关要求,我局于2024年9月3日至9月9日(共7天)在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政务网站发布“关于中山市具有历史价值公园保护名录(第二批)的公示”,广泛征求公众意见。公示期间共收到0条公众反馈意见,逾期未反馈视为无意见。
特此反馈。
中山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4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