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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信息来源:本网发布日期:2025-01-16 分享:

  一、总体情况

  2024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和市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新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粤办函〔2021〕310号)有关要求,以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社会普遍关心的内容为重点,做好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策文件公开和解读。现公布中山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4年,我局通过政务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971条;在“中山城管”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483篇;利用南方日报、中山日报等主流媒体报道309篇;组织参与中山电视台访谈节目1期;利用LED显示屏不间断播放标语、视频90万多屏(次)。

  (二)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推进行政执法公开。2024年,共受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件28宗,均已依法依规按时答复;收到答复人民网留言转办函14件;办理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59件;办结12345政务服务热线4658件;市、镇(区)两级数字城管指挥中心共受理各类城市管理问题56000宗;处理行政许可941宗;作出行政处罚172宗。

  (三)扩大宣传,积极推进政策解读。一是运用图文形式加强政策解读,发布《中山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行政处罚裁量标准适用规则》《中山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行政处罚裁量标准(城市管理类)》《建筑垃圾规范处理指引》一图读懂海报。二是在微信公众号“中山城管”发布90期普法专栏;制作发布“城事特搜”普法知识卡片8期。三是开展社会监督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市民代表等参与垃圾分类社会监督线上直播活动2场。四是依托普法阵地开展城市管理普法、体验开放日等活动,开展4期普法线上答题活动,2万多人参与活动。五是提高政策制定公众参与度,推行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管理,公示重大行政决策事项《中山市建筑垃圾处理处置专项规划(2023-2035)》编制,向社会公开征询意见,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

  (四)拓展智慧城管体系应用,持续优化政务服务效能。垃圾处理全流程平台通过综合验收,实现对生活垃圾收运、粪污收运、厨余垃圾收运、建筑垃圾、处理基地等业务进行线上监管。二是城市管理业务多场景应用,推进占道挖掘“一码通”、古树名木“一树一码”、市政设施“一码通”等应用落地。三是简化生活垃圾收运处置审批业务办理流程、设置大型户外广告审批“视频办”专区、推动行政许可事项结果全面电子证照化;规范行政许可实施内容流程,推进行政许可标准化。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3

6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94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72

行政强制

3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29128.72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5

2

0

1

0

0

28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1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1

0

0

0

0

0

1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4

1

0

0

0

0

15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2

0

0

0

0

0

2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1

0

0

0

0

0

1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5

1

0

0

0

0

6

(七)总计

25

2

0

1

0

0

28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对照上级要求,还存在一些不足。一是公众参与方式有待丰富。公众参与还是以公开征求意见、听证会、座谈会等方式进行,公众参与渠道还应进一步拓宽。二是政务公开队伍建设有待加强。目前虽然由专人负责政务公开工作,但应对新形势和新变化的工作能力还不够高。三是宣传解读有待提升。政策解读以文字和图片为主,质量不够高,还需进一步加强城管执法领域的新情况、新政策的宣传解读力度。

  下一步,市城管和执法局将继续根据国家和省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工作要求,加大工作力度,全面提升公开质量。一是丰富公众参与方式。在政策制定过程中,增加媒体、互联网等信息渠道的公众参与方式,充分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形成公众反馈意见采纳情况并予以公开。二是加强政务公开工作队伍建设。通过参加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培训班、反复学习培训内容、传达最新培训要求等方式,提高工作能力。三是提高政策解读水平。策划制作生动、接地气的政策解读,增强群众对城管执法领域法规政策的了解,对涉企业和民生问题的重要政策开展针对性的释疑解惑。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中山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4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