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我市“无废城市”建设,根据《中山市“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实施方案》《中山市“无废城市细胞”建设鼓励办法(试行)》的要求,我局对第二批提交“无废公园及景点”建设验收申请的公园组织专家进行了验收,现对通过“无废公园及景点”验收的公园名单(详见附件)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从2025年1月20日至2025年1月26日(共7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将意见反馈至电子邮件:szk88113150@163.com。
附件:中山市第二批“无废公园及景点”验收公园名单
中山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5年1月20日
附件
中山市第二批通过“无废公园及景点”验收的公园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