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中山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确保依法行政,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结合实际,我局草拟了《〈中山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行政处罚自由裁量量化标准(征求意见稿)》,并于2022年8月10日至2022年8月22日公开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期间共收到0条公众反馈意见,特此反馈。
中山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2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