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广东省城市绿化条例》相关规定,我局于2024年7月16日-7月22日(共7天),在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政务网站发布“关于公开征求长江水厂与大丰水厂双水源保障工程(景观路-博爱七路)树木迁移意见的公告”。征求意见期间共收到0条公众反馈意见,逾期未反馈视为无意见。特此反馈。
衷心感谢社会各界人士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大力支持。
中山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4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