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现以自行采购方式选取月山公园旧址文物保养维护工程项目施工单位,特邀有意参与单位于2025年9月19日9:00时前,将投标(报价)文件派人送达或邮寄至中山市博爱五路60号303室吴工收。
一、采购项目一览表。
二、与采购相关的服务(技术)要求。
(一)资质要求
1.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三级及以上资质;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二)服务要求
对月山公园内的焯垣亭、护萱台、玉山亭、牌坊、焯垣亭西北面围墙进行修缮保养,力求保存和恢复其原有形制。
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及中介预算报告。
(三)技术及商务要求
1.施工标准须达到施工图中相关工艺要求;
2.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中国古迹遗址保护协会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责任工程师证书。(需同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3.提供2022年9月(含9月)以来参与同类项目的业绩证明(不少于2项),要求提供合同关键页、验收证明以及对应项目的任意一笔收款发票复印件文件。
(四)工期要求
60个日历天内完工并保证通过验收。
(五)结算及付款方式
1.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经监理单位核实,发包人书面认可,支付至合同内已完成的工程价款的80%(所有工程变更增加部分的价款在工程结算前均不予支付,减少部分的价款在进度款中扣减);
2.结算金额以最终审核为准,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经结算审核批准后付至结算审核价的97%,剩余3%作为质量保证金,在缺陷责任期满后支付(缺陷责任期为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年);
3.本项目质保期为5年。
三、报价要求。
(一)本项目按下浮率进行报价,报价下浮率须≥6%,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否则视为无效报价;中标单位须在中标后2个工作日内,按最终中标金额(即项目采购预算金额*(1-报价下浮率))向采购人提交一份分项报价清单。
(二)投标报价文件须包括正本1套,副本1套。正本和副本须独立装订成册并进行密封包装,若副本与正本不符,以正本为准;报价文件及其他相关资料需每页均加盖供应商的公章。
(三)投标报价文件须包含以下材料:
1.报价表。须统一采用附件1的格式,不得修改;
2.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附件2);
3.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报价的则不需提供此项);
6.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文物保护工程责任工程师证书复印件;
7.2022年9月(含9月)以来参与同类项目的业绩证明(不少于2项),需提供合同关键页、验收证明以及对应项目的任意一笔收款发票复印件文件。
四、评标方式。
(一)由市城管和执法局自行组建评审小组进行。
(二)评审标准:以高于且最接近平均下浮率的报价确定中标单位,若出现两家(或以上)供应商报价相同且都最接近平均下浮率的,由评审小组采用随机抽取的方式在报价相同且都最接近平均下浮率的供应商中确定中标单位(例:报价分别为8%、9%、10%、11%,则平均报价下浮率为9.5%,报价10%万元中标。)
五、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投标文件无效,并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
(一)营业执照、企业资质、人员证照未在有效期内;
(二)报价文件正、副本未独立装订成册的;
(三)报价文件及其他相关资料未每页加盖供应商公章的;
(四)投标报价文件(包括提交的各类复印件、图纸)字迹模糊不清;
(五)未按要求进行投标报价,或投标报价下浮率小于6%的;
(六)投标资料提交不完整,有缺项漏项。
附件:1.报价表
2.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
3.施工图
4.中介预算报告书
中山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5年9月15日
(联系人:吴工, 联系电话:0760—883358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