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现以自行采购方式选取岐江公园护栏改造项目施工单位,特邀有意参与单位于2025年9月19日9:00时前,将投标(报价)文件派人送达或邮寄至中山市博爱五路60号303室吴工收。
一、采购项目一览表。
二、与采购相关的服务(技术)要求。
(一)资质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二)服务要求
1.采购安装新护栏775米;
2.拆除旧护栏775米(含混凝土石墩拆除),并清运处置。
具体内容详见中介预算报告
(三)技术及商务要求
1.产品详细参数要求见附件1,供应商所提供的相关产品必须满足产品详细参数要求;
2.提交产品必须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合格正品,符合甲方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达到国家或行业规定的标准。乙方提交的成品货物必须经过甲方检验,如货物出现质量问题,甲方有权拒绝接收。
3.提供2022年9月(含9月)以来参与同类项目的业绩证明(不少于2项),要求提供合同关键页、验收证明以及对应项目的任意一笔收款发票复印件文件。同类业绩包括栏杆安装或栏杆改造,如栏杆项目作为附属子项存在于大项目中,且合同关键页或验收证明未明确体现栏杆相关内容的,应同时提交该项目栏杆部分的<施工图和中介预算报告书>或<竣工图和结算审核报告书>作为佐证。
(四)工期要求
30个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安装并保证通过验收。
(五)结算及付款方式
1.项目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支付项目全部费用。
2.项目需免费上门保修一年,免费售后服务期自项目通过甲方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售后服务期内如护栏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应无偿负责维修及更换。乙方应在每次收到甲方通知之日起3天内完成设施修复工作。
三、报价要求。
(一)本项目按下浮率进行报价,报价下浮率须≥6%,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否则视为无效报价;最终中标金额=项目采购预算金额*(1-报价下浮率)。
(二)投标报价文件须包括正本1套,副本1套。正本和副本须独立装订成册并进行密封包装,若副本与正本不符,以正本为准;报价文件及其他相关资料需每页均加盖供应商的公章。
(三)投标报价文件须包含以下材料:
1.报价表。须统一采用附件2的格式,不得修改;
2.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附件3);
3.营业执照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报价的则不需提供此项);
6.2022年9月(含9月)以来参与同类项目的业绩证明(不少于2项),需提供合同关键页、验收证明以及对应项目的任意一笔收款发票复印件文件。同类业绩包括栏杆安装或栏杆改造,如栏杆项目作为附属子项存在于大项目中,且合同关键页或验收证明未明确体现栏杆相关内容的,应同时提交该项目栏杆部分的<施工图和中介预算报告书>或<竣工图和结算审核报告书>作为佐证。
四、评标方式。
(一)由市城管和执法局自行组建评审小组进行。
(二)评审标准:响应报价下浮率最大者为成交供应商。若出现两家(或以上)供应商报价下浮率相同且都最大的,由评审小组采用随机抽取的方式在报价下浮率最大的供应商中确定中标单位。
五、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投标文件无效,并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
(一)营业执照未在有效期内;
(二)报价文件正、副本未独立装订成册的;
(三)报价文件及其他相关资料未每页加盖供应商公章的;
(四)投标报价文件(包括提交的各类复印件、图纸)字迹模糊不清;
(五)未按要求进行投标报价,或投标报价下浮率小于6%的;
(六)投标资料提交不完整,有缺项漏项。
附件:1.产品详细参数要求
2.报价表
3.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
4.中介预算报告书
中山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5年9月15日